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在总结《阳光采购方案》时承认,这种模式已经过时,“药品采购中政府参与太多,行政手段太多,导致诸多方面不满意,需要寻找新的出路。”
杨俊何也表示,“《阳光采购方案》实施后,并未有效遏制贪腐行为。
2012年以来,广东医疗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更是呈高发态势,不论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都远远超过2011年。
广东省政府纠风办曾总结称,《阳光采购方案》实施后,医药购销环节的贪腐行为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发案环节由原来主要集中在采购环节转到药品使用环节;二是涉案人员由原来集中在掌握采购决定权的医院领导及采购人员,转变为一些科室主任和拥有处方权的普通医生;三是商业贿赂的手法由原来的直接给予钱物,变为药品供应商按统方比例付给用药科室负责人或医生的“临床费”、“劳务费”、“推广费”、“处方费”、“统方费”等。
杨哲透露,2012年深圳医院贪腐系列案和2013年高州市人民医院收受回扣事件促使广东对原有招标模式进行改革。
2009年新一轮医改展开以来,各地形成了多种药品招标模式,包括安徽模式、上海闵行模式等。
但时至今日,尚无一种模式可很好地兼顾药品质量和价格,并压缩药价中“以药养医”的部分,招标过程中的贪腐现象也频频发生。
在广东的《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同样“唯低价是取”的“安徽模式”已引发诸多争议,业内人士预言其将难以为继。
上海“闵行模式”同样前景难测。该模式以“全收全支、二次招标、联合采购、一品一规、一家配送”设计,强制推行“医药分离”,以期斩断药品灰色利益链。
但现实中,闵行模式以高度“集中”之手替代“市场”竞争,既背离了市场规律,也难以在更大范围内推行。
在6月24日的介绍会上,杨俊何再次表示,“我现在还是那句话,不知道(药品招标制度)路在何方。”
“药改”难推“医改”
“我对目前的改革还是有些担忧的,但领导要我转变观念。”杨哲说。让他“担忧”的主要问题是,广东有数千家医院,到底如何和药企谈,以及“对谈出来的效果怎样心里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