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曝光补王虫草精口嚼片等10个严重违法广告
据悉,2013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121万条次,移送工商查处110万条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590期,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187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672次。
贵州四博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补王虫草精口嚼片(广告中标示名称:5A冬虫夏草口嚼片)”,卫食健字(1999)第023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服用10天便秘好了、色斑没了,3个月全身肌肤变得白嫩,月经恢复正常,6个月慢性病全面改善,甚至还有返老还童的表现,免疫力大大增强,脂肪肝、肝硬化明显好转”等。
相关链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4年第1期),补王虫草精口嚼片榜上有名
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工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广字〔2013〕43号)的要求,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各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决定对2014年1月份期间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要求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主动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
序号广告中标示名称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产品批准文号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违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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