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就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答问

2008-12-29 11:06:17    来源:  作者:

  问题:

  零售药价格超最高限价

  记者:医药价格涉及面广、影响大,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此次开展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专项检查主要是针对哪些问题?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家的部署,不断加大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开展了一系列的药品价格监督检查行动。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零售药店的药品零售价超过国家和省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没有明码标价或标价内容不齐全;零售药店之间恶性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较为普遍;还有个别单位对免费疫苗收费,或对收费疫苗提高收费标准。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影响了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重点对全省社会零售药店尤其是镇和社区零售药店销售政府列管药品的价格、进销差率、明码标价情况,以及疾控中心、卫生院、防疫站等相关单位执行疫苗价格的情况、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检查药价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属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药品是否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二是检查明码标价制度是否落实———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标明药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有关要素;是否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费用等违规行为。三是药品销售中各个环节中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措施:

  地毯式进行不留死角

  记者:此次全省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检查面广点多,情况复杂,物价部门是如何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保证检查工作切实有效的?

  答: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检查组深入第一线开展检查工作。省、市、县(区)三级物价部门上下联动,协调同步开展检查。采用地毯式的检查方式,对所有社会零售药店,疾控中心、卫生院、防疫站进行了逐一检查。在检查中,我们采取了四个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一是地毯式检查与举报检查相结合。在进行拉网式检查的同时,注意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检查期间,全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马上进行调查,快速处理。通过投诉举报,有针对性地及时查处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违法案件。二是巡查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和检查后,坚持巡查与检查相结合,防止一些经营者逃避检查处理的侥幸行为。三是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除采取集中力量现场检查外,还采取询问购药客户等暗地访查的形式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双管齐下。四是物价部门执法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县、镇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作用,通过遍布全省各地的义务价格监督员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情况,发现问题后迅速进行查处。同时,充分发挥药品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协会的监督促进相关企业的自律。另外,我们还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检查活动,营造浩大的社会声势,做到“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报道,电台有声音”,增强检查工作的震慑力。

  记者:物价部门如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今后如何防止此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答:对此次全省零售药品和疫苗价格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案件,各级物价部门采取了提醒告诫、检查处罚、公开曝光等多种形式依法处理。相关案件查实之后,各级物价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了处理。从重处理顶风违规的经营者,防止处罚完后故态萌发。情节严重的,将运用责令停业整顿、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强制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典型的案件,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加大其违法成本,提高价格执法的威慑力,以教育广大企业。

  为维护我省零售药品价格和疫苗价格的正常秩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和疫苗价格的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零售药品价格和疫苗价格监测、价格预警、情况报告、提醒告诫、检查处罚、新闻曝光等工作机制,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加强与药监、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综合执法强大合力,防止零售药品价格和疫苗价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努力维护我省零售药品价格和疫苗价格的正常秩序。特别是要通过严格执法,掌握药品价格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完善价格政策,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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