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违规生产胃康灵胶囊的通告(2016年第51号),涉及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胃康灵胶囊。
近期,根据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的线索,河北、吉林、黑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胃康灵胶囊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厦门市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部分批次胃康灵胶囊中检出白芍药材原粉的显微特征,提示企业可能存在违反生产工艺要求,使用白芍药材原粉替代白芍提取物投料的情况。
二、河北、吉林、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查明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违反注册申报工艺,使用白芍药材原粉投料的行为。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要求企业立即召回产品、暂停生产销售的措施,以控制风险。
关联资料: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上质量黑榜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0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曝光27批次不合格药品。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双氯芬酸钠肠溶片因“释放度”项目不合格而榜上有名。
编号:27
药品名称: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标示生产单位: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20090101
药品规格:25mg
被抽样单位:赵万青诊所(红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检验机构:玉溪所
不符合项:释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