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药店购药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2009-04-11 11:01:53    来源:  作者:

  加强处方外配管理,一是定点零售药店要制定严格的处方外配管理制度。外配处方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证明。二是定点零售药店要建立健全配方责任制。处方配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并保存外配处方两年以上以备核查。三是定点零售药店所配药品必须经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发药。除处方医师外,任何人不得更改处方药的配伍和剂型、剂量。四是定点零售药店应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用印章和医师签名进行备案、核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凭处方到药店买药还有“挡路石”

  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是国际普遍做法。但在中国,95%的患者都到医院药房拿药。为了争夺医院处方,福州平价药店曾打出“5元收购医院处方”,“凭处方购药返现3%”,有些药店采取“医院药房管理模式”……在争夺处方上,药店都纷纷败给医院。此番医改,大家都把目光重新聚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业内人士认为,允许病人凭处方到药店买药,引入竞争、市场机制,不失为探索医药分家的一条路子。百姓可选择去药价便宜的药店买药,但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个例:争夺处方,药店败给医院

  2007年5月,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出台,新北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那时就希望从医院口中争夺部分处方。

  昨日,该公司总经理刘雨辰说,2年前《处方管理办法》的出台曾让他欣喜过,公司还对药店内的电脑系统进行升级,希望能用更好的服务争取更多的患者前来买药。但两年快过去了,收效甚微。如今,梦山店一天平均接方20张左右,与总院一天3000人次的门诊量比起来,微不足道。就算医院周边其他三四家药店加起来,估计也“吃”不到总院5%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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