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告不合格药品137批次,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参鹿健肺胶囊上黑榜。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浙江省辖区内生产、流通等领域开展药品抽验工作,并根据近期抽验核查结果,发布了2017年第5-8期药品质量公告。
序号:1
药品名称:参鹿健肺胶囊
标示生产单位: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号:1141001
规格:每粒装0.25g
检品来源:宁波北仑霞浦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九凤分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1026(ZD-1026)-2002-2012Z
不合格项目:[检查](装量差异)
检验机构: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备注:
关联资料: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药品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9期),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牛黄解毒丸上黑榜。
经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标示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标示为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牛黄解毒丸(批号:160202,规格:每丸重3g),经抽检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三氧化二砷(详见附件)。
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法对有关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企业,相关市局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序号:2
药品名称:牛黄解毒丸
生产企业: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544
剂型:丸剂(大蜜丸)
批号:160202
规格:每丸重3g
被抽样单位: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五册
检验结论: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检查-三氧化二砷
检验单位: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