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药厂实行灵活定价 有证据,可提价

2009-05-12 11:38:20    来源:  作者:

  有证据,可提价

  去年底,英国政府在与工业界重新谈判后意外地达成了协议,英国新的药品价格调控计划PPRS正式公布实施。根据PPRS协议,病人的选药计划需要以特定的临床数据为审核基础,提高药价必须提供新证据,药厂可据此要求NICE重新审查原来的定论,这与过去由NICE决定何时审查药品大相径庭。

  按照NICE项目首席执行官AndrewDillon的说法,NICE首先要“确保药厂提供的证据有充分的新颖性或与前不同”,有足够理由给予溢价,或改变先前负面的药品推荐建议。如果证据属实,该产品将按照相同标准,与目前已上市的任何新品进行对应的标准技术评价。由于PPRS允许企业在提出方案12个月后,在未出现NICE负面评价和指导的前提下提高药价,药厂尽早提交重新审核的新证据对公司有利,但证据必须有说服力。

  另一方面,即使药品已经入围医保目录,在有条件定价的基础上,NICE还会进一步收集其他证据,如果证实药物并未实现其所保证的临床效益,病人可以像万珂风险分担项目那样获得退款补偿。

  这意味着NICE的工作更多了,该机构同时要提供收费咨询服务、开办小公司培训班,还要保证在产品批准后的6个月内颁布产品使用指南,加之技术评估团队专家不足,惟有希望在4月开始的新一个财政年度里,英国政府在帮助银行解困后能有足够预算提供NICE申请的额外资金,否则NICE的运作恐怕会有问题。

  推广进行时

  PPRS还确定了病人选药计划,其中包括风险分担方案,AndrewDillon希望这些风险分担计划能变成前置性审核,即在新药获批上市前就提交计划,而不是将其作为一种未通过成本效益考验的调解手段。

  难怪,自PPRS实施后,英国卫生署一直在与各公司就几个高曝光明星药物进行风险分担计划的磋商讨论,根据约克郡癌症网络首席药师和BOPA立场声明作者DavidThomson的看法,药政管理是最大的问题,风险分担计划需要很复杂的退税管理和结果跟踪,不同方案的差异越大,管理就越难实施。Thomson在博客上特别强调:“已有证据表明,强生的VRS计划和另一项关于Sutent产品的类似计划,不一定能给国民健康服务带来预期的财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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