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国家卫生部于4月29日发布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5月8日发布的《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的两份方案中,有提及中医药物预防的参考方药。但除清开灵是被明确列入在治疗药方中,并没有指出具体哪种中成药能对甲型流感起到预防作用,包括被广泛认可抗病毒的板蓝根、小柴胡、夏桑菊等。
广告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
既然并未获得科学支持具有预防与治疗功效,那么这些广告又是如何出笼的呢?时代周报先后就此问题采访了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多家行政管理部门。
记者向负责企业广告监督管理的广东省工商管理局查询,广告处工作人员介绍,“药品、医疗、保健食品以及医疗器械的广告都是要提前审批的。其中,药品广告的投放需经过省食品药品监督局事先审批,审批通过后该局会将广告内容送往工商局做备案,工商局对广告会有一个事后监管。”
星群药业广告部廖小姐告诉时代周报:“我们在报纸上刊登的产品,在广东省药监局都有报批。”但她指出,每个产品都有广告批文,但在不同的报纸、每期的广告内容都可能会不同。“不是每一期的广告都会去工商局报批和备案的。”
白云山和记黄埔的副总经理方广宏则称对广告事宜并不清楚,需要询问公司的市场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该公司市场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向负责药品广告审批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几经核实,该办公室负责新闻统筹的钟百川极其肯定地表示,“我们没有审批过任何有关甲型H1N1流感的广告,绝对没有!”
据钟百川介绍,药监部门也有相关检测器,但主要针对立体媒体。“我们发现问题以后,和普通群众一样,也是举报提交给工商部门。整个广告的执法处置,都是由工商部门负责。”
但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对所描述的相关医药广告并不知情。“但对于一些广告未经过审批就擅自发布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会进行一些查处。”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回应道,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药品广告,媒体是不可以刊登的。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这样的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事实上,白云山明兴制药早有前科。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3月份发布的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明兴制药的清开灵颗粒、口服液和胶囊,就因“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虚假宣传”而被定性为“严重违法”。
被小柴胡颗粒拿来做文章的广州疾控中心,其传染病防治科科长王玉林也向媒体作出澄清:疾控中心并没有表态可使用什么药物预防甲型H1N1流感。
砸了中药业的牌子
“这些厂家这么做,无疑是砸广东中药产业的牌子”,一位强烈要求不得具名见报的民营药企负责人说。最近几年来,社会对于中医药科学性的质疑比之前任何时候都强,中医药的现代化,也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这些药企,甚至是行业龙头企业,在未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发表这么缺乏科学依据的不严肃信息,无疑会使社会对中医药的质疑雪上加霜。”
实际上,广东中药产业是一个传统的优势行业。广东的中成药生产已经有1300年的悠久历史,自明清以来就长盛不衰。上世纪80年代之后,“广药”更是受到市场普遍欢迎。到2006年,全省通过GMP认证的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就有181家;还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51家,其中26家通过了GMP认证。
但大而不强也一直是广东中药行业面临的发展瓶颈,全国的医药企业有6000多家,广东的中医药企业数量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广东年产值过5亿的中药企业却并不多,目前企业规模小而分散,数量虽多却没有几个产值能上规模,一直是行业发展之困。
为此,在广东省“十一五”规划中,中医药产业作为九大支柱产业的第九位,被纳入做大作强中医药大省发展规划。但在最新公布的《珠三角发展纲要》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中药产业被提及得非常有限,仅仅出现了一次,更被重视的则是生物制药。
“这时候这么干,把中药的牌子都搞砸了。”前述民营药企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