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答:兽药的最高残留限量是指由于兽药的使用,法律允许的或认为可以接受的在食品中或表面的最大残留浓度。根据兽药残留工作管理职能,农业部自1997年组织制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多次组织修改。现行2003年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收载了250余种药物限量标准,该标准同时涵盖了生鲜乳抗生素类等兽药残留限量。包括生鲜乳在内的食用农产品中涉及兽药残留的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规定。
为组织开展兽药残留监测,多年来,农业部积极组织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制定和残留检测试剂盒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共制定发布了包括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在内的150余种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74个(筛选、定性、定量方法),对42种兽药残留快速检测试剂盒实施审议、备案。
问:如何贯彻执行公告?
答:公告中明确了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乳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严格乳品抗生素残留监测工作。同时,公告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从2009年6月30日起,对违法宣传“无抗奶”的行为进行查处。在2009年6月30日前,乳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要对乳品宣传和标示“无抗奶”的情况进行检查,销售和使用完库存和进入流通领域的相关产品和包装材料。此外,公告也明确了广大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