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对从重处理置若罔闻
2005年4月,国家11个部委组成“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5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强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本通告发布后,仍然继续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青海柴达木药业仍置若罔闻,旗下药品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品种和频率不仅“风光依旧”,而且愈演愈烈。
2005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青海柴达木药业又连续六期“榜榜有名”。与前四年不同的是:2005年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药品累计已攀升到14个,次数飙升到373次,扩散到遍布全国的20个省、自治区、市。在被国家药监局连续六期79次列入“黑榜”的同时,还先后被浙江、江苏、湖北等6省、市、自治区药监局74次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41次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2006年:一个药违法528次
2006年国家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措施空前严厉。11个部委联合开展的违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还在进行时,国务院办公厅7月30日又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国务院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国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的药品广告”。而青海柴达木药业旗下的违法药品广告不仅不见丝毫收敛,反倒越来越猖獗。
2006年青海柴达木药业在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四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上,先后两期12次名列黑榜。在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十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连续十期榜上有名。旗下的“卓玛丹心脑康”、“金砂五淋丸”等11个药品在15个省、市、区778次发布违法广告,先后被江西、福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列入6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21次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无论药品广告监管法规,还是国家不断的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不仅没能遏止青海柴达木药业违法药品广告周而复始的一次次继续,随着通报警告、公告查处、移送工商机关处罚等几乎所有行政监管措施的一次次失效,其旗下的药品违法广告不仅“阵容”日渐壮大,违法频率也屡创新高。2006年,仅“十三味菥冥丸”一个品种,就发布“篡改审批内容、超范围宣传功能主治”的违法虚假广告528次。
2007年:新《办法》也管不住
2007年,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监局等11个部委先后出台多个通告、文件,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而这一年青海柴达木药业旗下的10个药品继续在全国各地399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先后被国家和16个省、市、自治区药监局列入48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07次移送工商机关查处。
为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2007年5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开始实施。按照新《办法》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扩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产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在一定范围内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并责令其消除影响。也就是说,当药品违法广告具备了上述的三个法定条件后,监管部门才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