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意外的是,就在国家局和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广告持续公告查处的九年间,青海柴达木药业的21种药品先后从青海省药监局获得了130个“合法”的广告批准文件。
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展曙光律师介绍: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药品广告须经药品经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对于药品经营企业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药监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该药品广告的发布,撤销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按上述规定,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公司获得的130个“合法”广告批文中,有多少依法是要被撤消的?有多少是不该受理和审批的?作为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管部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否了解青海柴达木药业公司“卓玛丹心脑康”等二十个药品因违法虚假广告,先后被国家局和26个省、自治区、市药监部门、工商机关查处的情况?一些药品因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在外省、自治区、市被公告查处后,又是怎样取得青海省药监局广告批准文号的?
从5月7日迄今,记者针对上述相关问题先后多次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稽查处、办公室、市场流通监督处联系,但没有人做出任何回复。6月8日报社将相关情况给青海省药监局主要领导传真了书面采访提纲。6月9日下午,青海省药监局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收到传真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已经安排相关处室组织调查,调查核实后会做出答复……对此,健康时报将继续关注。
健康时评:有限公司的无限违法让谁尴尬?
9年、20个药品、26个省、自治区、市、297次名列黑榜、699次公告查处……如果撰写当代中国药品广告监管史,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这家有限责任公司持续了九年的无限违法“传奇”,一定是一个备选的经典案例。
人们不禁质疑: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违法虚假广告泛滥的九年,正是国家对药品广告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九年。为什么近七百次公告查处、通报警告甚至强制停售,违法虚假广告不但没有销声匿迹,涉及违法广告的药品反而从2001年的4个“发展”到20个?!被移送工商机关查处的次数从2001年的9次,为何能“突破”到如今的699次?!违法广告扩散的地区从最初的6个省市,怎么会“拓展”到全国26个省、自治区、市?!
这些违法公告的不断发布,生产厂家不知道吗?国家和各地监管部门的公告查处、媒体的揭露曝光,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的决策者、管理者真的全然不知吗?
这个企业持续九年的违法,监管部门真的管不了吗?答案当然不是。是监督乏力,监管失效吗?似乎没那么简单。国家局连年不断的通报、公告,兄弟省市的频频查处,屡见不鲜的媒体曝光,按药品广告管理法规的明确规定,一个个早就该“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并在一年内不受理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的药品,为什么能一次又一次取得青海省药监局的广告批件?
在违法事实面前,无论厂家还是当地药监部门,所有推卸责任的说辞都只能是越描越黑。在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从一个违法广告“专业户”膨胀成“钉子户”,九年20个药品违法广告近700次被公告查处,与连续八年“合法”获得130个广告批文之间,有没有必然关联?不能不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