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行城乡医院“手牵手”资源纵向整合

2009-06-18 09:18:57    来源:  作者:

  构建协作医院 辽宁医改推行医疗资源纵向整合

  国家新医改后,辽宁省将医疗改革的突破口定位在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率先与省内9家县级医院“联姻”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大型三甲医院也积极探索技术协作医院服务模式,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目前,辽宁省44家县医院,已超过半数实现了城乡医院“手牵手”,努力破解农民看病难题。

  6月12日一大早,张大姐就在朝阳北票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外焦急期盼着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的到来。几天前,她的母亲因车祸造成脑外伤在北票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如今仍昏迷不醒,当她听说该院成为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协作医院并于当天举行挂牌仪式,城里大医院的专家还要来会诊,一下子就感觉自己母亲有希望了。跟张大姐的心情一样,北票市十里八村的老百姓早早赶到医院,他们自觉有序地在每个义诊诊台前排好了队,目的就是想让大医院的知名专家们给看看病。而在北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部分病房里,辽医附属一院的专家们带领着当地的医护人员在进行着医疗示范查房,许多疾病在专家的点拨下使当地医生茅塞顿开,而专家也进一步了解到当地医疗水平最薄弱的环节在哪儿。令人欣慰的是,类似的义诊和查房以后不再是走过场、一阵风。能在家门口儿让大医院的专家看病,着实让农民高兴不已。

  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罗俊生介绍,与县级医院建立协作医院,是体现省级医院所代表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作为公立医院就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帮助县级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给农村群众提供就医实惠。合作的内容是以医疗技术为主体的纵向多层次合作;合作的方向是通过区域医疗资源整合。目的就是发挥大医院的人才、技术优势,通过选派专家定期到县医院出诊、授课、示范查房、疑难病例会诊、免费培训医务人员、远程会诊、指导开展特殊手术、新手术和新业务等等,以带动区、县级医院技术和人才的培养,以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使我们国家的医改方案真正惠及到老百姓,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现象已不稀奇。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首家技术协作医院--庄河中心医院院长李明慧告诉记者:“医疗队伍、技术、设备堪称一流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附属一院,日门诊量高达4000余人,别说老百姓去市内的大医院找专家看病难,就连我自己帮朋友联系大医院专家都十分不容易,有时住院预约一排就是半个多月。现在,我们成了大医附属一院的技术协作医院,我们不仅帮患者找专家看病方便了,而且我们的医疗、管理骨干人员还可以得到免费培训,技术和管理水平都能够在大医院的帮助带动下得到提高。”

  辽宁省卫生厅厅长姜潮认为,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是医改难点之一。一个新的制度改革,尤其是与居民生活最为密切的医疗问题,新制度究竟能给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实惠,这才是人们最关注的。过去进行卫生资源整合,主要是城市医院和企业医院的横向整合,比如把二级医院变成社区医院。为此,辽宁省将充分利用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着力解决城乡之间医疗卫生资源的差距。具体做法为,以县医院为龙头,推行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在县乡村一体化的基础上,再加上省和市两级,争取在一年的时间内,用全省最精锐的医疗“部队”,直接和贫困县的县医院“牵手”,将上面的“油”加到下面去。从而使城市卫生资源能够切实辐射到农村,真正缩小城乡之间的医疗卫生差距。中国医大一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具有优良资源的城市大医院向农村县医院延伸的举措,中国医大一院与农村县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也成为辽宁省推行医疗资源纵向整合的样板。

  据介绍,辽宁省实施的医疗资源纵向整合主要是按照属地化原则,将中国医大一院、大连医大一院、辽医一院等省级医院和所在地区的市县医院以技术为纽带结成协作关系。其资源可以双向流动,从而将省、市、县、乡、村五级医院纵向整合,使得优良的医疗资源和优良的卫生人才资源能够“下沉”。 真正使农民群众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链接:破解大学生就医难题 实现医保政策全覆盖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而大学生参加医保的相关准备工作也于昨日正式启动。对于全市而言,这意味着一张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网络已经全面铺就。而每个在连大学生更急于知道,自己将如何参保?参保后将享受哪些待遇?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德泉。

  破解大学生重病、大病无力医治难题

  据介绍,我市大学生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增多,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公费医疗范围窄,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也没有其他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二是公办高校学生公费医疗多是按高校扩招前的学生人数拨款,多数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经费不足;三是公费医疗拨款由学校包干管理,缺乏共济机制,大学生主要限定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难以享受社会的医疗服务资源。针对这些矛盾,多数高校往往通过与学生共同分担或参加商业保险来解决,但这些办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没有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险问题。大学生因重病、大病无力医治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两份文件的相继出台,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作为今后三年五项制度改革之首,《实施方案》明确2009年将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而在国家尚未正式出台具体方案之前,我市已开始着手研究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和主要政策,以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高校代表的意见,对大学生参保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按照国家的《指导意见》,我市对大学生参保方案作了进一步调整。

  按照《指导意见》精神,我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低缴费、保大病的原则。重点保障参保大学生的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需求;二是实行市级统筹。全市作为一个统筹区域,统一管理;三是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的原则。参保大学生的缴费、财政补助及待遇享受与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居民各项标准保持一致。

  个人每年只缴40元就能享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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