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药业检查发现3项一般缺陷

2019-03-18 09:58:21    来源:  作者:

安徽省通报药化生产和特药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榜

2018年12月5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安徽省药化生产和特药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18年11月)》,通报药化生产和特药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11月1日
检查企业名称:安徽城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范围:跟踪检查
检查人员:宫文武 盛洁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般缺陷:3项 1、理化实验室中,需要避光保存的硝酸银溶液未存放在棕色瓶中;2、数显电导率仪(CSYYSB-JY-036)在7月3日后,未填写纯化水电导率检测的使用记录;3、对新进检验人员的培训不到位。(企业未生产,现场检查时车间状态为静态。)
检查结论:基本符合
整改: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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