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19起行政处罚信息,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榜
3月6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3月2日)》,公开19起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14
类别:药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鼓市场监管罚字〔 2019〕026号
案件名称: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营过期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社区卫生服务站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50102038423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文敏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鼓楼区福新西路新洋巷9号店面的鼓楼区水部街道福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在该卫生服务站配药室内发现“海王”牌“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一盒(产品批号为1606151,生产日期为2016年6月15日,有效期至2018年5月),已过期;另发现“步長”牌“参仙升脉口服液”共计十盒,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进货单据及发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过期药品“海王”牌“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一盒、没收非法渠道购进的“步長”牌“参仙升脉口服液”十盒;处罚款1209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