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检查发现多问题

2019-04-25 13:57:41    来源:  作者:

2018年8月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8号),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上榜。

2018年8月,省局、各有关市县食药监局各司其职,分别组织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情况见附件。

企业名称:海南美兰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生产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6号路
许可证编号:琼20170084
法定代表人:陶小刚
质量受权人:韩辉
检查类型:药品GMP跟踪检查
检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
检查日期:2018年7月6~7日跟踪检查,2018年8月31日(复核整改跟踪)
检查单位:海南省局
检查人员:李国琼、谢荣华、曾旻、吴海暄
检查类别:专项检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缺陷:3项 1. 2017年02月悬浮粒子检测数据为热敏纸打印,未进行复印;阴凉留样室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批号:150301)的台账记录为剩余180盒,但在货架上没有找到,也未能提供相应的销毁记录;化验室稳定性考察间(0119)恒温恒湿箱(型号HWS-250,编号01-073)的运行观察记录表中未见有7月份的温湿度记录;企业未能提供2018年6月的微生物检测室的洁净检测记录。(第159条);2. 实验室检验记录结果出现异常时,未深入调查原因。如(1)2017年4月2日进行岛津2014C气相色谱仪计算机系统验证中性能确认时,采用150705批倍他环糊精进行环己烷峰面积重复性测试时共进样9次,选了其中第5、6、7个样的峰面积计算RSD值,其他图谱作废未写明原因;(2)盐酸雷尼替丁胶囊(批号170301)的成品含量测定时,有多张图谱作废,企业未对作废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第224条);3. 培养基管理不规范:已开封培养基未对其储存期和储存条件进行确认;培养基的接收、领取记录未能真实反映培养基的实际库存量,领用开封使用后的培养基退回瓶数未记录;3105310批库存量实为8瓶,但记录中库存量却为9瓶;未能提供160928批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的适用性试验记录;151102批三糖铁琼脂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显示试验日期与培养时间有出入。(第226条)一般缺陷:15项:1.2017年企业有生产,但未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第80条);2.0205空调机房(一)的空调机组已停止运行,仍挂“正常运行”标识的绿色标签。(第87条);3.化验室稳定性考察间(0119)恒温恒湿箱(型号HWS-250,编号01-073)显示的湿度数值和外置的温湿度表(编号SXWSD-024)显示的湿度数值相差极大,经确认,该恒温恒湿箱无校准证书。(第91条);4.企业未完全按《制药用水质量管理规范》(SMP-QA-00-014)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纯化水分配系统进行全检;日常监测记录中2018年3月14日未完全按文件要求进行水质监测(第100条);5.洁净室悬浮粒子检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不生产时的检测要求;《计算机系统管理规程》(SMP-QA-00-013,2016.4.29生效)中备份管理规定备份周期一年一次欠合理;《药品GMP自检管理规程》(SMP-SI-00-001,2016.4.30生效)规定自检频次“每年二次,定期组织实施”,可操作性不强。(第150条);6. 161001批盐酸雷尼替丁胶囊填充工序空心胶囊物料平衡计算错误。(第175条);7. 现场查看的培养基标签(编号:R-QC-00-032,版本号:00)同时存在两种格式:一类格式的贮存条件在中间一栏,一类格式的贮存条件在最后一栏。(第182条);8. 0204-01水处理站工作台上存放有无色液体的透明塑料瓶无任何标识。(第191条)9.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批号:170301)批检验记录中,薄层色谱、粒度、溶化性、重量差异和含量测定项检测中均未记录天平型号或编号。盐酸雷尼替丁胶囊(批号:170301)批检验记录中,装量差异、杂质检查及含量测定也未记录使用的天平型号;高效液相色谱图谱无复核人员签字;庆大霉素普鲁卡因维B12颗粒(批号:170301、161001)的成品检验报告中粒度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过15%,但在检验原始记录中粒度的判定标准却为不得过12%;2018年7月2日在回水口取样的纯化水未按规定做微生物限度的检查(现场提供的原始记录为空白页)。(第223条);10. 2016年后生产的产品未见有留样观察记录。(第225条);11.2016、2017、2018年产生的偏差均未进行分类。2018年6月8日发生的“总送水口PH值4.6不符合规定”偏差未在《偏差处理管理台账》上登记,未对该偏差进行编号。(第249条);12.2017年2月13日做的仓库取样中心洁具间(3.8㎡)静态测试沉降菌检验记录,2个培养皿平均有22个菌落,结论为不符合规定,但未见有相应的偏差处理。(第250条);13.未对A级物料盐酸雷尼替丁的物料供应商(生产厂家)江苏汉斯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第255条);14. 岛津2014C气相色谱仪计算机系统验证(编号:SOP-VP-02-027)的性能确认中,采用倍他环糊精测试环已烷峰面积,方案中未规定峰面积RSD的可接受标准。(确认与验证附录 第6条);15. GC-2014C高效气相色谱仪(编号:01-058),计算机系统权限显示课题负责人有删除项目权限,操作者有编辑方法、更改系统设置权限。(确认与验证附录 第14条)
处理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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