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40号,东莞市恒升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上榜。
东莞市恒升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家之和药业有限公司2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东莞市恒升医药器械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7690118 证书编号:A-GD-19-0213 注册地址:东莞市寮步镇横坑金银岭莞樟路东安大厦二楼205室 法定代表人:张惠洪 质量负责人:殷彩兰
违法事实:2019年3月12日-1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0401、**09101、*04301、*04903、*05401、*08308、*08309、04602、04603、10402),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撤销日期:019年4月2日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