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吉林市九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榜。
2019年5月28日,原吉林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第三十六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药品)。
序号: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市监食药药稽[2019]001号
案件名称:吉林市九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吉林市九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220201MAOY4Y5K83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立夫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假药“单硝酸异山梨酯片”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处违法经营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630.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分局2019年4月22日
关联资料:吉林市九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简介(摘录于互联网)
吉林市九人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505号一层,于2016年05月16日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万,公司主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零售;消杀用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