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3号)(2019年第20号)江苏省处置情况,涉及合泰医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上臂式电子血压计。
标示生产企业:合泰医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标示产品名称:上臂式电子血压计
规格型号:HL888UF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May-16
抽样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标识要求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罚款20000元
整改措施:修改说明书
召回情况:已按程序召回
标示产品名称:上臂式电子血压计
规格型号:HL888UF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May-16
抽样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验单位: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标识要求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罚款20000元
整改措施:修改说明书
召回情况:已按程序召回
关联资料:合泰医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对上臂式电子血压计主动召回。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召回信息称,合泰医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在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中“标识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原因,合泰医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上臂式电子血压计(注册证编码:苏械注准20172201439)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