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2019年(08号),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民顺药店上榜。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民顺药店等8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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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民顺药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DB7574078 证书编号:C-GD-15-SD-0080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游地村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9年6月21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13501、*14601、*15204、*16101、12801、16112、16704),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责令整改日期: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