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1期,涉及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蛾温肾口服液。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验。现将近期全省药品抽验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告。
使用环节监督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
序号:2
药品名称:参蛾温肾口服液
标示生产单位: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批号:201710010069
检品来源:缙云县陶静莉西医诊所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5572(B-0572)-2014Z
核查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性状]、[检查](相对密度)、(装量)
检验机构: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