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通报52个违法广告 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参蛾温肾口服液”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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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将2012年上半年查处的被有关单位通报、公告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省属及10个地市的15个媒体发布的52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消毒用品广告予以公告。
1.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参蛾温肾口服液”非处方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前列腺绝密配方首度公开,国药[参蛾温肾口服液]全面解决前列腺患者用药难现状;非洲雄蛾入药,一次治愈前列腺、肾虚”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媒体:羊城晚报、新快报、深圳晚报
相关链接:参蛾温肾口服液在长沙晚报夸大宣传忽悠患者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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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志愿者 除恶务尽 2012-06-16 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参蛾温肾口服液,通用名称是参蛾温肾口服液,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B20040010,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是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是长沙晚报,违法广告刊播时间是2011.10.152011.10.192011.10.262011.11.202011.11.22,违法广告次数是5,违法原因是绝对化夸大产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