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中,涉及到标示为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法处置。以下是不合规药品的相关抽样检验信息:
序号:14
检品名称: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标示生产单位: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标示批号:1812052A2
标示规格:2ml:氨基比林100mg,安替比林40mg,巴比妥18mg
样品来源:贺州市中医医院
被抽样单位性质:使用单位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四册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项目:检查(可见异物)
检验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