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涉嫌经营不合格口罩案

2020-07-16 12:01:28    来源:  作者: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涉及到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河南飘安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以下是典型案例的详细信息:

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月1日,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河南飘安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标示厂家: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141号),产品包装印刷脱色,产品粗糙。经查该公司共购进涉案产品4000个,无法提供涉案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涉嫌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月2日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目前案件已按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已于2月3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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