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百姓医药岱山东沙店销售劣药护肝片案

2020-08-04 12:06:12    来源:  作者:浙江省药监局

浙江省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岱市监处字(2019)91号》中,涉及到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岱山东沙店销售劣药护肝片案。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岱市监处字(2019)91号
案件名称: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岱山东沙店销售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岱山东沙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30921MA2A2XJB1Y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建军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劣药;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8元;三、罚款1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及第七十八条。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9-08-20
备注:当事人销售含量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劣药护肝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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