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总第56期)中,涉及到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苓白术丸。对企业留样抽检,结果符合规定。
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对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或正在依法查处。以下是不合规药品的抽检信息:
序号:3
药品名称:参苓白术丸
被抽样单位: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单位: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20190303
药品规格:每100粒重6g
检验单位: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检查】微生物限度
报告书编号:XC2019-C0792
备注:河南省长垣市市场监管局来函称:已对生产企业立案查处;对企业留样抽检,结果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