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概念上来看,保健食品是指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机体调节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从定义的含义上看,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相互替代。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仅有保健作用并无治疗作用,因此,消费者患病必须到正规医院医治,以免贻误病情。
调查显示:半数受访者难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保健食品市场状况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50%的受访者不知晓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62%的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经销商不够诚信,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改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使消费者放心消费。
半数受访者分不清保健食品与药品
本次调查是从7月开始的,累计发放问卷2000份,收回1903份。答卷人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上,中老年人占接受调查人数的88%。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了解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情况,对于引导消费、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次调查中,在问到“你是否食用过保健食品”时,有603人回答经常食用,1298人回答不经常食用,有针对性地食用的人只有96人。在问到“你认为保健食品对身体健康有何作用”时,回答有重要作用的有462人,认为无关系的人达1440人。在问到“你使用何方式达到身体健康目的”时,有750人回答食用保健食品,605人回答使用保健器械,821人经常使用保健器械锻炼身体。在问及“购买保健食品的原因”时,有836人回答是自行决定购买,有465人是在医生指导建议下购买的,有302人是在保健食品推销商推销情况下购买的,也有一部分是在各类广告劝导下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