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局行政处罚《京市监械罚字〔 2020 〕6号》中,涉及到康铂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红外额温计(型号:IR-FT)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械罚字〔 2020 〕6号
案件名称:康铂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红外额温计(型号:IR-FT)案
当事人名称:康铂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91110302348322668D
法定代表人:杜涵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康铂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红外额温计(型号:IR-FT)
处罚依据: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处罚,待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