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栏中,涉及到江苏三联星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套用以前批号生产产品组织夹。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三联星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66535615G
法定代表人:潘要干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常)械罚〔202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该公司套用以前批号生产产品名称为“组织夹”(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83461536,批号:1904531.型号:LC-3,标示生产企业:江苏三联星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元整(78400.00)。2.没收“组织夹”(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83461536,批号:1904531.型号:LC-3,标示生产企业:江苏三联星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产品7箱(140套/箱),计980套。
罚款金额(万元):7.84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0/08/18
处罚有效期:2020/09/02
公示截止期:2020/11/17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39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