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中,将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扫黄打非”、清理排查非法证券期货广告、整治网络低俗内容等工作中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件15:泰宁县卫计局水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经营场所宣传板上印有亚宝消肿止痛贴“主治 小儿腹泻 小儿咳嗽 小儿发烧 小儿遗尿 …… 风湿病 颈椎腰椎增生症”的功效”,但当事人无法证实该药品具有上述功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19年3月,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