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告中,将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防范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清理、“扫黄打非”、清理排查非法证券期货广告、整治网络低俗内容等工作中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件13:建瓯市仁康医疗器械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用幻灯片的形式向顾客推销该公司的产品,宣传的内容为“全球最佳健康生活伴侣—喜来健,喜来健居然对我的肺癌有效……等有大量利用患者名义作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3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