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监局行政处罚公开《云市监广处字〔2020〕11号》中,涉及到河北福茂升商贸有限公司发布祺生康骆驼奶营养粉违法广告。
调查中发现,当事人播出的“祺生康骆驼奶营养粉”食品广告使用如下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宣传保健治疗功效:“祺生康骆 驼奶粉采用进口冻干技术,保留大量人体所需的钙、铁、锌、硒维生素,每天一杯,壮骨养生,不但闻着香还特别好吸收,铁锌钙维生素一下子都补上了。骆驼奶含有大量的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类胰岛素蛋白,乳铁传递蛋白等多种成分。驼乳性味甘醇,无黏胶感属微辛,大补益气,补五脏七损,强壮筋骨填精髓,耐饥饿止消渴,有调节血糖的作用,像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的人都可以长期喝,自从喝上这驼奶,肠胃好、消化好、不便秘,整个人都精神了,像经常骨质疏松关节痛的、体虚无力抵抗力差的,每天喝杯好驼奶,补铁补钙,腰腿不疼了等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宣传治疗功效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