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8号中,一批被抽查单位为酒钢医院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棉球抽检不符合规定。
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涉及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置,现已处置完毕并将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5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棉球
被抽查单位:酒钢医院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省豫北卫材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小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18年12月12日/22181202
被抽样单位所在市(州):嘉峪关市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酸碱度
处置情况:1.依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处以酒钢医院罚款29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