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俪达美容销售未经批准进口DR.SHU面膜案

2020-11-22 14:57:28    来源:  作者:上海市药监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沪市监虹处〔2020〕092020000482号》中,涉及到上海格俪达美容有限公司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韩国进口面膜DR.SHU遭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市监虹处〔2020〕092020000482号
案件名称:上海格俪达美容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违法行为类型: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格俪达美容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MA1G515X5D
法定代表人姓名:金玲娜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格俪达美容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处罚种类和方式:罚款(29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5元)。
行政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叁仟陆佰贰拾伍圆整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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