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信息公开《津市监津南咸处(2020)8号》中,涉及到天津青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福鼎白茶和葡萄酒违法广告案。
案件名称:天津青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天津青喆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20112MA06QLPP5T
法定代表人名称:韩青娜
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津南咸处(2020)8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通过上述小黑板和葡萄酒装饰画纸芯展示的内容推荐福鼎白茶和葡萄酒,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当事人通过金日净水机展示板推荐金日净水机,部分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