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0〕3058号》中,深圳市科仪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红外线额温计遭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00447B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械罚〔2020〕3058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红外线额温计”(型号规格:DT-8806A,产品编号:00018-00500,产品批号:2020B0701,生产日期:2020-02)经检验,检验项目显示、最大允许误差、机身标记不合格。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罚款
处罚内容:没收产品、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4.3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3.2435
处罚决定日期:2020/11/16
处罚有效期:2021/11/16
公示日期:2020/11/19
公示截止期:2021/11/19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