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一期)2020年第5号中,标示生产企业为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制氧机抽检不符合规定。
序号:22
标示产品名称:制氧机
标示生产企业: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叙永县健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所在省份:广东省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生产日期:20190307(合格证上)出厂编号:20190307-0167
规格/型号:OZ-3-01PW0
检品来源: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依据:川药监发〔2019〕34号文及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不合格项目:GB 9706.1-2007中57.2 网电源连接器和设备电源输入插口
不合格项目的标准规定和检验数据:标准规定:g)除非需要提供功能接地,I类设备的电源输入插口不能用于II类设备。检验数据:II类设备使用了I类设备电源输入插口。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检测机构: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