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国家,药品只分为两种:专利药和通用名药。”一位药企老总介绍说,“专利药就是刚发明不久,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内的药品;专利药一过保护期就成为通用名药,其他企业可以仿制。”我国则在专利药和通用名药中间又加了个“原研药”。它指的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由专利所有企业生产的药品。举例说来,络活喜是辉瑞公司首先发明的,而今它已过了专利保护期,其他企业均可仿制,但辉瑞生产的络活喜称为“原研药”,可以在我国市场上享受种种优惠政策;其他企业生产的络活喜则称为“通用名药”,不享受任何特权。而在其他国家,包括辉瑞在内的任何企业生产的络活喜均是通用名药,在市场上一视同仁。
原研药单独定价再引争议如何确保结果公平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目录为307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涉及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现价相比,有45%的药品价格下降,平均降幅为12%左右;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
最高零售价格出台了,地方集中招标采购形势将如何?这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目前,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基本药物标底价的设立将下放到地方。各省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而各地招标政策引发的争议也此起彼伏。
质量分层看法不一
今年5月,江苏省在其发布的《2009年集中招标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将通用名、剂型、规格将相同的药品划分为四个层次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中标(入围)品种。第一质量层次:专利保护期内(化合物专利)的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药品、一类新药;第二质量层次:原研药品(国家发改委认定)、单独定价药品(国家发改委或江苏省物价局认定)、过期专利药品(化合物专利);第三质量层次:获得美国FDA或欧盟GMP、GE认证的药品,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标准首仿,中药保护品种,GAP认证的药品;第四质量层次:通过GMP认证的药品。并规定本质量层次内药品分为二个竞价组:第一组为国家发改委《2008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中《化学药品制剂独立核算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在前100位企业生产的药品及《中成药独立核算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在前50位企业生产的药品。第二组为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