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为何平价药房不能多申报几家医保定点资质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能申报的平价药房大多申报了,关键在于相当一些区域没有平价药房。记者查询了市药监部门官方网站,据最新统计,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市零售药店总数为2929家;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批大型开架式药店为32家。业内人士表示,算上一些也有价格促销措施的小规模社区“夫妻老婆店”,经济型药店在沪不超过150家。市民能买到便宜药的药店仅为总数的5%。
“三大条件”制约开业
在上海,要开一家平价药店不容易。据市药监部门网站公布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条件,新开办药店应当与现有周边零售药店保持300米左右的距离;每7000-10000本市常住人口配置1个零售药店;此外,还要符合经营地所在行政辖区内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规划要求。
曾有过申请开设平价药店经历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三个条件是并列的,新开药店必须同时满足。其曾先到某区申请开店,被告知不符合“300米”政策;换了一个区,又因为不符合常住人口配置而遭拒,最后当他千方百计搞到了尚没有批过一家平价药房的某行政区的药店布局资料,确信可以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申请仍然被拒,理由是“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受阻于“三大政策”的制约,本市平价药房发展速度缓慢,在有的大行政区域,至今没有或仅有一家平价药房,市民买便宜药很不便利。图为市民在医保定点药房中选购药品。□图/新民网
委员建议分两步走适时取消限制
相关部门:将调整规划合理布局
郊区市民买药难,平价药房开业难这一点,市政协委员钟祥财也注意到了。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钟委员提交了第1018号提案,对本市药品零售监管部门的“三大政策”提出了质疑:“对新开药店设立过多的距离和数量限制,限制了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限制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在客观上保护了落后的药品零售企业。”专家指出,平价药店作为一种新生的药品零售业态,从2003年着陆上海后一直发展缓慢。虽然平价药店打出降价大旗,但事实上并没有对传统连锁药店形成冲击和竞争压力,大部分传统连锁药店没有跟进降价。不仅如此,在上海还出现了部分社会药房价格高于社区医疗机构甚至是二三级医院的怪现象。因此,大部分老百姓并没有因此而受益,上海药价仍然虚高。“三大政策”在事实上形成了一把业态垄断“保护伞”,社会药房不发展起来,不利于医药分家的实施,使百姓就医成本难以真正下降。
根据提案调查,上海市民每万人人均拥有药店的数量比江、浙二省及全国水平低近50%,比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低近70%。据调查,全国各大城市中,广州、深圳、长沙等多数城市都没有距离、人口规划和区域规划的限制,北京地区也仅有350米距离限制,对人口和区域规划不作规定。
考虑到将开办药店的前置限制条件全部取消可能会引起本市药品零售企业的较大震荡,钟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分两步走,先将没有具体量化指标、不便接受公众监督的区域规划、人口规划规定先行取消,有条件时再适时将300米距离限制解除。
针对1018号提案,相关部门日前作出了书面答复。相关部门表示,现有的零售药店开设政策,是依据2001年市商委、市药监局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强上海市药品零售业规划和管理的意见》而实施的。《意见》发布8年以来,本市药店布局不断完善,门店开设规范有序。针对提案所指问题,相关部门回应称,从改革传统药品经营体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发展方向。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只有逐步打破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体制束缚,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才能促进药店充分竞争,进而降低药品价格。市商务委员会表示,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对有关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本市零售药店合理布局和降低药品价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