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将病危老人置于门口任其与死神抗争

2010-01-06 20:55:59    来源:  作者:

  欺人太甚!在庄严神圣的法庭上,“权高责重”的人民法官竟如此无所顾忌地任意亵渎严肃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文件,肆无忌惮地践踏国法和人权!还有公理吗?更令人气愤的是:当初医院诉老人出院时,院方的一切主张一项不少,照本宣科地出现在西城法院判决书中,而且要求败诉方全额交付诉讼费;而此次胜诉方老人却要为“医疗行为存在缺陷,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被告方付90%以上的诉讼费。如此判决,公民的合法权益何在?请问西城法院是人民法院还是北大医院的附属法院?法官是人民的审判员还是北大医院雇佣的代言人?西城法院和该院的法官到底收取了多少昧心钱?做了哪些私下交易?进行了多长时间暗箱操作?何以明目张胆的不顾事实,歪曲事实,断章取义,颠倒黑白?视正义、公理、道德、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直接践踏党纪、国法、人权、民意、真理、道德与良心。因为我们坚信:老百姓的“天”就是党和政府,相信“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是空话。六年来久拖未决的羞辱官司,精神上的压力和经济上的重负使我们绝望的只剩下“恨”了!恨文明之世竟有如此无良无德的医院,唯利是图,图财害命,在他的眼中金钱比生命、道德、信誉还重,良心泯灭到了漠视生命,健康的极限。如果司法腐败了,还有人权吗?社会还能够和谐吗?我们也希望“老百姓跪拦钦差大臣坐轿”“杨三姐告状”因上告无门,人权正义得不到伸张而被逼走上极端之路等过去的故事,不会再次发生。但普通公民最后的评理仲裁机关都徇私舞弊,那么人还有活路吗?河南“聂树斌”湖北“赊祥林”案件中那些执法者丑陋的表演不会在我们的首都重新上演!这种做法应得到制止和制截。

  我们坚信,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及广大民众能够主持公道,严厉谴责北大医院及西城法院个别人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以维护其尊严!使公民的人权得到真正的维护和尊重。人活着是要有尊严的!官司输了是屈辱,赢了还是屈辱,我们已走投无路了。别把人往绝路上逼!我们已经无路可退了!恳请您们为百姓做主!!谢谢您们!注:媒体对此事的报道标题 2004年1月2日《京华时报》第3版“北大医院急诊不急” 2006年6月2日《新京报》A12版“北大医院被诉急诊不急” 2006年6月2日《京华时报》A07版“患者状告北大医院延误抢救” 2006年12月26日《京华时报》A11版“北大第一医院冻伤老人被判赔” 2006年12月26日《华夏时报》A07版“北大医院冷落病人被判赔” 我们对以上所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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