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寻“平等”政策
在民营医院看来,与公立医院相比,政府在税费征管政策上对后者的倾斜过大,也成了限制民营医院发展速度的“隐疾”。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导致税收不公的争议不绝于耳。2000年,国家出台政策: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划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提出要对民营医院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规定在3年免税期之后恢复征税。
从那时起,民营医院在经过最初3年的市场适应期后,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10余项税费。一家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说,“目前我们每年要缴纳盈利收入的25%,税后基本只能维持基本生存”。
“民营医院也好,公立医院也罢,都具有治病救人的公益性,而公立医院却因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长期享受免税的优惠。”黄克勤说。
据北京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委员会调查,目前北京民营医疗机构达2000余家,80%发展艰难,税负过高、难以进入医保序列成为民营医院发展艰难的主要原因。
民营资本促公立医院改进服务
作为医改“多元化办医”舞台上另一个“主角”,公立医院亦面临着属于自己的发展桎梏,资金就是一大难题。
人民医院院长王杉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囿于政策限制,民营资本还不能进入公立医院,但随着民营资本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将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也有助于公立医院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王杉说,目前,不论是大型三甲医院还是社区医院都面临许多设备超期服役、科室需要发展、人员也有缺口的困境,而政府投入的财力却不足以满足医院需要,只要给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的机会,那么就诊费用不仅不会增高,就医效率和质量也会提升,“在美国,除14%的床位属于营利性机构外,仅有24%的床位是在归政府所有的医院,另外超过60%的床位都是属于由社会资本所办的非营利性机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