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招标价并非进价,也不是说,招标价多少医院就要以这个价格购进,因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就是降低药价,而非抬高药价,这显然不现实,招标价只是一个参考价,目的是价格往下降,降到医院可承受的价格为止。
◆分析
便宜药进不了大医院
加成致药价虚高
为何政府在不停降低药价,老百姓觉得看病贵却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刘宝林分析,药价虚高的原因还在于加成机制。
按规定,大医院进药之后,最多只能加成15%,同济、协和、人民医院的负责人坦言,除去各种损耗,医院在药品上的利润基本控制在13%左右。而尽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平均加成达到了46.9%,药价仍然比大医院低。“还是顺加政策的作用。”刘宝林在提案中分析,顺加政策带来的后果就是,医院宁愿进贵药也不进便宜药,因为顺加15%只有基数越高,利润才会越高。他举例,如果大医院以1.78元的进价进了头孢呋辛拉,那即使顺加15%,也只能卖2.1元,利润空间变得很小。
刘宝林认为,在顺价加价之前,医院在最高价的限制下,可以通过与供货商的谈判,压低进货价格,以获得较大的差价空间弥补医院运营经费的不足,此时医生个人收受回扣是会受到院方的严厉打压的,因为收受回扣损害了医院的利益;顺价加价之后,医院和供货方会共同抬高进货价格,因为价格越高,医院获利越多,这就是药品招标、越招越高的原因。
◆建议
政府定个最高限价动态监管
采购差额归医院所得,政府以实际进价定期调整
既然加成导致药价虚高,那是否可实行零差率政策?刘宝林认为,零差率、差别加价政策也是“抱薪救火”,因为零差率也需要政府对医疗机构实行补贴,最终补贴多少还得和药品销售的总价挂钩,这样医院还是会尽量地多用药、多用高价药。差别加价也一样,因为医院、医生和药商从低加价率的高价药那里获得的绝对利益远远高于高加价率的低价药。
“这种政策的最大问题在于把医院理应获得的‘明扣’和不应获得的‘暗扣’混淆在一起,把医院该赚的钱和医生不该拿的回扣混淆在一起,把监管对象由易于掌控的少数院长变成了难以顾及的整个医生群体,逼迫并保护卖药的药商、开方的医生和监管处方的院长组成战略同盟,合谋抬高药价。在保证医院在明处应该获得的合理差价的同时,也保护了医生在暗处不该拿的回扣,当然还包括寄生在药价虚高利益链上的科室主任、药剂科主任,还有医药代表、招标中介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