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林认为,药价虚高并非来自环节过多和所谓的环环克扣。他举例说,目前我省选择的政府统一配送的25家企业不可能完全覆盖我省所有地区,特别有一些偏远地区,这25家企业有去不了的,因配送增加的成本肯定要加在药价上,而其余的600家药品商业配送企业虽然没有进入政府统一配送名单,但可低成本配送,因此要因地制宜。
刘宝林建议,政府制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限价,应作为医院销售和医保报销的基准价,医院零售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采购药品时医院和供应商进行议价,具体采购价和最高零售价间的价差归医院所得。
同时,政府一定要对药品价格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价格调整。医院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管理平台,可以显示医院的实际采购价格和进货渠道,以此作为调价依据。政府严格监督基本药物的质量、采购和使用、医疗机构处方行为等,严查商业贿赂,对违规行为进行重罚,这样可以打破供货商和医疗机构的利益联盟,药品购销将走向规范,政府调整价格依据性更强、定价更合理,政府监管重点突出,也更有效,药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本报记者胡梦
◆他山之石
日本政府限价并监管药价降了2/3
刘宝林介绍,以前邻国日本也是实行顺价加价15%的政策,结果引发医疗机构的“高价药品偏好”,很快他们就改变了策略,采取自行购进,政府只管最高限价的模式,结果医疗用药品的平均进销差价率从1986年的23%下降到2004年的6.3%。药价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而日本也创造了两个世界第一:世界人均药品费用最低、世界人均寿命第一。同时,日本的药品生产企业也从几千家集中为几十家,药品批发配送企业也从以前的1300多家集中为现在的100多家。
日本的政府出台一个最高限价,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果调查结果发现定价过高则会调低限制,这样一来,医院也有足够的空间获得运行经费,患者也明显感觉到价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