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3:换个标签 药价涨400倍
去年12月,市药监局接报称深圳某门诊部使用假药“激活素”给患者注射增长男性主要性征却无效果。经前期调查,市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东门派出所于今年1月对该门诊部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标示为“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的假药一批。
经查,该门诊部对外承包的外科以4元/瓶的价格购入药品“注射用绒促性素”,将其包装标签更换为“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制成假药,以160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患者。
该门诊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擅自更换药品“注射用绒促性素”包装标签,制成“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名称的假处方药。
目前,东门派出所已刑拘了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以案说法】
根据《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深圳某门诊部非法生产“注射用激活素”、“注射用激活促性素”及“生长激活素”等处方药,已涉嫌构成生产假药罪。
【消费警示】
注射用激活促性素、注射用激活素及生长激活素等都不属于标准的药品名称,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输入药品商品名、通用名、批准文号或者生产单位查询相关药品的信息,以辨别药品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