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发生较严重药害事件之前,老百姓几乎没有分辨能力。“医药市场具有特殊性,除了老百姓没有选择权之外,其他人都有。”宋瑞霖认为,“一味降价最后受伤害的还是老百姓。”
政府部门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代表老百姓完成集中采购任务。如何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筛选出真正质量优、价格合理的药品,既保证广大患者的利益,又让制药企业能够得以生存和健康发展?在目前看来,这是个不小的难题。
“各个地方都希望把质量的权重加强,但是最终往往自觉不自觉就把价格权重放到一个比较突出的位置。”郑宏说。
由于长期缺少科学的药品质量评估体系,导致招标遴选除了比价之外几乎落入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此时,各地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土办法”各行其是,“补丁”政策花样百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事实上沦为空谈。
政府招标之后,医院拥有最终的采购权。在“以药养医”体制下,药品15%的加成管制使得医疗机构对药品价格具有先天的“好高弃低”倾向。药价越高,越容易得到医疗机构接受。
九州通医药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直言不讳:“招标这些年出现了两类最特殊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产品售价低于成本价无法生产,或者由于价格太便宜医疗机构不愿意使用。另一种情况是部分产品在各种不合理政策袒护下,价格几乎长期居高不下。”
郑宏坦承,在质量评估体系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正在委托研究机构做质量评估方面的课题。
多方利益艰难重构
质量评估体系缺失带来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利益重构过程中企业之间的互相指责––––大企业指责小企业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小企业责怪大企业无理指责、妄加评论。
有时他们也团结一致。比如,指责一些政策偏袒外资跨国企业,不能一碗水端平。然则,由于缺乏科学的药品质量评估体系,地方政府端着的无异于一个缺口碗。近些年国内企业的药品降价20多次,外资高价药却一直是“倔强地挺立着”。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衷之一还是希望能够提高市场的集中度,让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做精。但据于明德提供的数据,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目前已经达到7346家。
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表示:“现在我们国家医药企业过多、过滥,恶性竞争、无序竞争,是对社会不负责任。”他认为,政府应该下定决心淘汰掉一部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