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零售指导价格基本上没有意义

2010-05-23 11:37:44    来源:  作者:

  政府招标未成“价格锚” 药品购销变监管盲区

  出厂价为15.5元/每盒的芦笋片,湖南的药品投标指导价为136元,广东江门190.08元,黑龙江160元,河南133元。政府的药品招标指导价如此畸高,掀起了公众对于药价虚高的新一轮怒气。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政府的招标指导价和最高限价虚高,其对象不仅仅是芦笋片这样的非基本药物。即便是基本药物,政府的定价同样虚高。

  而北京市一位综合医院负责人对此却丝毫没有惊讶。他认为,湖南芦笋片事件表面上是政府的失职与失察,政府的招标价远远高于药品出厂价,失去了指导意义,背后的实质则是目前的医疗体制不合理,政府补偿不足导致医院不得不卖药求生存,医院、医生最终和药厂、医药流通企业站在了同一个利益战壕中,卖高价药成为了共同的利益诉求。

  高企的药品指导价

  正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试点的基本药物,同样也存在一种怪现象,原本用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国家最高零售价远远高于市场价。

  安徽亳州物价局一位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曾经查阅了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按照规定,国家出台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目的是为基本药物设立上限,各地的基本药物采购价均不得高于此价。

  上述物价局人士比较了国家指导价与安徽省基本药物实际采购价后发现,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远远高于后者,有的甚至是后者的数倍。

  以常用药头孢曲松纳为例,其中规格为2.0g的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为11.9元,安徽省采购的同样规格哈药集团的药品则为4.8元。

  该市一位社区卫生站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国家的零售指导价格基本上没有意义。”

  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独独在安徽发生。今年年初,湖北省政协委员刘宝林曾对媒体说起对基本药物的采购招标结果的尴尬体会,0.75克的每支药品,进价是1.68元,卖给基层医疗机构价格为1.78元,而在基本药物目录中,政府对这个品种药物的招标价竟然达到了8.85元。

  刘宝林比较了这些药物目录的政府招标价之后,发现三千多个品规,9成基本药物的政府招标价比市场价还高,只有1成药品的招标价低于市场价。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对此深有感触: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均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补偿不到位。

  大医院卖药求生

  此次暴出芦笋片事件的湖南湘雅医院为湖南本地的三甲医院,芦笋片并非基本药物,但是医院之所以能卖213元,或许也与政府的高定价有关。出厂价为15.5元的芦笋片,湖南的投标指导价则高达136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医院的药品通常是加价15%的基础上销售。

  “加价的15%其本质是政府的一种政策补贴,因为政府的其他补偿途径不到位,医院只好靠卖药赚钱。”上述北京院长表示。

  他曾给记者看过他所就职的医院2008年的财务数据。当年,他们从药品销售中获得利润近5000万元,药品销售的利润率为12%。此外,该医院从政府拿到了5000万元的财政补贴,但整个医院2008年利润率不过0.13%,

  因此,在政府补偿没有提高的情况下,该医院不得不依靠15%的药品加价率存活。背后的逻辑则是:医院和医生更倾向于卖高价药。

  “比如一种药进价是10元,加价15%,我们赚1.5元,如果进价是100元,加价15%,则赚15元,这样医院的利润就会高,医生背后也有红包赚。”

  上述院长向记者透露,在政府补偿不足,医院卖药为生的体制下,医生、医院和药厂的利益达成了一种同盟“本来应该是一个买,一个卖,是利益对立方,现在则进入了同一个战壕”。

  该院长同时向记者解释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大医院针对药价的不同态度。“现在基层医疗机构是零差率,他们卖药还要和零售药店竞争,当然药价越便宜越好,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政府全包之后,其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掏腰包,地方政府当然愿意用便宜药。但是公立大医院用的药价越贵,医院实际获得收益越多,地方政府需要给医院的财政补贴也越少,他们在无意之间结成了利益同盟。”

  这样一来,似乎只有管控了发改委的定价源头,才能管控住后端,但是国家药物指导价不切实际的高悬,似乎证明此条路径也相当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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