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3年第1期医疗器械质量的通告。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产品使用安全有效,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发现4批次医用防护口罩不符合规定:分别为南京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图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美德莱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规项目为密合性或无菌。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被抽查单位:南京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南京畅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折叠耳挂型(M-02)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2-12-18,22121801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密合性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被抽查单位:苏州图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苏州图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型号:折叠形耳挂式,规格:108mm×155mm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30106,F20230102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密合性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被抽查单位:扬州美德莱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扬州美德莱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型号:折叠式 I型9501,L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30128,230130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密合性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被抽查单位:江苏国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注册人、备案人:江苏国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型号:折叠耳挂式N9501:155mm×105mm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20221211,20221205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无菌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要求企业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同时,监管部门已组织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