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闹”问题要多措并举

2010-05-31 22:35:31    来源:  作者:

  第四,医德方面原因。现有部分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甚至出现了“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敢接受手术”的荒谬现象,个别医护人员因医德败坏而对整个行业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第五,医术方面原因。目前医疗行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许多医院医护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低下,误诊误治现象经常出现。当患者承受了高昂的医疗费用后,不但病情没有好转,反而恶化,患者必然产生不满情绪。

  第六,医院心态方面原因。现在医院方面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心态,即“不怕你告,也不怕你上吊,只怕你来闹”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无赔”。“医闹”们正是逮住医院这种心态,才有了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第七,政府公信力不足原因。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有:医疗事故鉴定、诉讼、行政调解。但这几种方式都存在着问题。首先,医疗事故鉴定由各级医学会负责,但专家与医院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民间称为“老子鉴定儿子”,公信度不高。其次,打官司程序复杂,成本太高。很多人为了要个“说法”,从“黑发人”变成“白发人”,也未必能拿到一纸公正判决。再者,行政调解的主持者大多是卫生行政部门,而非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患者普遍缺乏信任感。

  第八,社会舆论导向原因。很多时候,媒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也必须尽量吸引老百姓的眼球,由此医疗纠纷、医闹事件便成了他们的偏爱。这些报道有强大的“污名”效应,使得医生、医院和医疗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被“妖魔化”了。

  ■解决 “医闹”问题要多措并举

  为解决“医闹”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面措施:

  第一,设立“黑名单”制度。在“医闹”发生时,对闹事人进行录像取证,对那些在多起医疗事件中出现的人员,要坚决依法打击,不姑息、不纵容。

  第二,建立“第三方”处理机构。由于现有的调解机构是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机构是医学会下属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两者的成员构成均是单一的医学专业人员,容易遭到大众质疑。可考虑建立医疗事故调处中心或者调解委员会,其成员应当包括医学专家、律师、卫生、司法、人大代表等各领域人员,以保证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三,投保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所有医生都必须参加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即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保险公司来进行专门的鉴定、理赔事项。使得有专门机构来处理医患纠纷,从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医院不受“医闹”的干扰。

  第四,强化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教育,最重要的就是继承和发展传统医德,只有树立“人道、仁爱、帮助”的理念,不断使患者摆脱病魔的折磨重获新生,医护人员的形象才能重获新生。

  第五,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固化医护人员工资,斩断医院收入与药费、诊查费等挂钩的利益链,消除医院的高收费冲动,降低患者就医成本。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