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规定,谁敢不听。”一位药店负责人说,以前他们可利用价格低,分得药品零售市场的一杯羹,同行之间的价格竞争也让一些药品价格涨不起来,“这样一维价,小型药店生存环境举步维艰,没有了竞争,老百姓再想吃便宜药只能等待药商们决定降价的一天了。”
行内人无奈地说:“既然有人不愿意维价,说明这个药品就有利可图,为什么还要强迫涨价呢?”
一个沙龙会就能控制药品集体涨价吗?首府一位药店负责人反对这样的说法,他说,现在部分药品涨价是合理的,很多药品的原材料都涨价了,尤其一些中成药和草药涨价是因为南方干旱导致材料不足,成本上涨,和抱团涨价没有任何关系。
此种说法立刻有人反驳,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真是成本涨价,为什么只涨终端价格,而批发价却丝毫未动?
这个疑问随后再次有人爆料,如此涨价原因有三:一,为了以后进入医保药品基本目录时,国家有关部门将会把市场价作为参考价进行定价,现在提价可以为以后高定价打基础;二,有一部分药品属于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如此维价可以拉大中间利润空间,便于给中间供应商一定的商业回扣;三,一旦国家行政干预价格,在进行市场询价时可以继续维价或再次提高价格。
无法证实报料人所分析的真实性,恰巧5月25日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做了明示,在京召开的全国物价局长会议上,有关部门提出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提高价格调控能力。会议指出,我国粳米、玉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上涨较多,既受西南地区旱情、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密切相关。
药价谁说了算?
药品涨价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这种涨价是否合法?
据了解,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列入国家和省级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级物价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店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销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通俗的讲,市场调节的药品价格让市场说了算,如此不涨价就停止供药的行为不但危害了经营者的权益,同时也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药品涨价的事实。
2010年,中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医改专题研讨班结业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深化医改还要注重建机制。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断不合理的利益链条,努力解决药价虚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