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3年第1期)。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发现1批次医用防护口罩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安与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样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被抽样单位:安徽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单位:河南安与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产品编号/批号:批号:20211216
型号规格:折叠挂耳式
检验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验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2〕15号)“50020.医用防护口罩”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不符合规定项目:密合性
报告书编号:AH2022-QSC-00083
备注:生产企业否认
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选择医疗器械,首先要看经营者主体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次是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标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注册证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使用时请仔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如购买到假冒或不合格医疗器械,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