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中,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煅自然铜案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62782061K
法定代表人:杨延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1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489号),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煅自然铜(批号220801)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BZ2023-C0748,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煅自然铜案
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煅自然铜(批号220801)(统)345kg、煅自然铜(批号220801)(选)26kg;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壹佰陆拾柒元叁角伍分(3167.35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9倍的罚款计壹拾玖万元(190000元);罚没款共计壹拾玖万叁仟壹佰陆拾柒元叁角伍分(193167.35元)。
罚款金额(万元):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316735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处罚有效期:2024年11月15日
公示截止期:2027年05月15日
处罚行政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